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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广播电视信 息网络展览会(CCBN2016) 文章内容
人民币帐户信息 :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复外支行 户 名:北京广研广播电视高科技中心 帐 号: 0200048519200327676 美元 汇 款径 路径 USD Payment Instruction PAYMENT ACCOUNTS – J.P.MORGAN CHASE BANK : INTERMEDIARY BANKER`S NAME 中转行名称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NEW YORK CITY, NEW YORK 美国大通银行纽约分行 SWIFT CODE (代码) : CHASUS33 BENEFICIARY BANKER`S NAME 收款行名称 BENE BANKER`S A/C No. (收款行在该代理行的帐号) : 001043718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Beijing Municipal Branch, Beijing, PRC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分行 ADDRESS(地址) : TOWER B, TIANYIN MANSION, No.2, FUXINGMENNAN STREET, XI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31, P.R.C. SWIFT CODE (代码) : ICBKCNBJBJM Beneficiary 最终受益人 A/C No. (受益人帐号) : 0200048519200327676 NAME(名称): BEIJING GUANGYAN HI-TECH CENTER ADDRESS ( 地 址 ) : No.2 FUXINGMENWAI STREET, XI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866, P.R.C. 注 意 事 项: 1、 《参展商手册》中所有表格请注意各表格回复的截止日期,对逾期回复的表格将收取加急费。 2、参展商汇款后请立即将汇单或付款凭证传真至 CCBN 组委会。 传 真:010-8609 4090/4092。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 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六号 邮编:100028 参展商注册地点:所在展馆服务台 参展商注册时间: 2016 年 3 月 21-23 日 8:30-17:00 展览时间:2016 年 3 月 24 日:9:00-17:00 3 月 25 日:9:00-17:00 3 月 26 日:9:00-16:30 1.2 承办单位 国家 新闻出版 广电 总局 广播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2 号 邮 编:100866 电 话:010-8609 2133 /4092 传 真:010-8609 4090 /4092 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广播电视厅局 1.3 主场搭建商 北京唯美创意国际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静安西街 4 号楼 邮编:100028 联系人:毋喜丰 电 话:010-8455 1155 -826 传 真:010-6462 5934 手 机:13601197617 邮 箱:ricky.wu@pbr.net.cn 网 址:www.pbr.net.cn 尊敬的参展商: 感谢您参加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广播电视信 息网络展览会(CCBN2016) 。 2016 年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采用新老展馆 一体化经营管理体系,展览会实施主场责任制,所 有特装展位须统一到北京唯美创意国际展览服务 有限公司(CCBN 主场搭建商)办理特装展位施工手 续申报工作。 关于特装展位和标准展位具体搭建事宜请仔 细阅读本手册。 国内参展商咨询 联系人:马 寅 电 话:010-8455 1155-835 传 真:010-6462 5934 手 机:13331171921 E-mail: ash.ma@pbr.net.cn 联系人:毋喜丰 电 话:010-8455 1155-826 传 真:010-6462 5934 手 机:13601197617 E-mail: ricky.wu@pbr.net.cn 国际参展商咨询 联系人:李炎桦 电 话:010-8455 1155-862 传 真:010-6462 5934 手 机:13331172256 E-mail: yanhua.li@pbr.net.cn 标准展位 联系人:潘 雪 电 话:010-8455 1155-806 传 真:010-6462 5934 手 机:13331170167 E-mail: michael.pan@pbr.net.cn 水 、 电 、 压缩空气申请及报馆相关手续 联系人:马 寅 电 话:010-8455 1155-835 传 真:010-6462 5934 手 机:13331171921 E-mail: ash.ma@pbr.net.cn 家私租用 联系人:潘雪 电 话:010-8455 1155-806 传 真:010-6462 5934 手 机:13331170167 E-mail: michael.pan@pbr.net.cn 账户信息 特装展位布展须知 3.1.1 特装展位搭建时间 3.1.2 特装展位配置 CCBN 组委会为特装展位预留空地,特装展位 不含任何设施,参展商可以选择承建商或自行对展 位进行特殊装修。 3.1.3 特装展位施工申报须知 所有特装展台承建商须到北京唯美创意展览 服务有限公司办理施工报馆事宜。施工手续申报相 关表格,请与主场搭建商联系并索取。 联系人:毋喜丰 电 话:010-8455 1155-826 传 真:010-6462 5934 手 机:13601197617 E-mail: ricky.wu@pbr.net.cn 联系人:马 寅 电 话:010-8455 1155-835 传 真:010-6462 5934 手 机:13331171921 E-mail: ash.ma@pbr.net.cn 展位搭建指南 3.1 2016 年 年 3 月 月 21 日 8 :30 - 17 :00 2016 年 年 3 月 月 22 日 8 :30 - 17 :00 2016 年 年 3 月 月 23 日 8 :30 - 21 :00 公司名称: 北京唯美创意国际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北京银行北苑路支行 银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172 号欧陆经典 B 座首层 账 号:01091081800120109040136 银行行号:1081 9 展位搭建指南 ● 申报手续 1、施工事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工证 复印件(盖章) ; 2、展台设计图纸:二份彩色打印图纸(包括展台 效果图、平立面、结构图、材质分析图、尺寸图) ; 3、展台施工手续用电、用水租赁申请表; 4、施工管理项目申请表; 5、特装展台施工申请表; 6、特装展台搭建委托书 (参展商填写原件、 盖章) ; 7、展商安全责任保证书(参展商填写) ; 8、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搭建商填写) ; 9、特装展台设施位置图(标注灯具位置,配电箱 安装位置) ; 10、特装展台施工人员(提交身份证原件)、车辆登 记表; 11、展台押金退还单(自行保留) ; 12、家俱和照明租赁申请表(仅限标准展位租赁) ; 13、通讯线路及互联网租用申请表; 14、展台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 申报流程 参展商自行搭建展台或委托专业搭建公司搭 建展台,须向主场搭建商提交以下表格: 1、特装展台施工申请表 (手册第 14 页) 2、施工用电、 用水租赁申请表 (手册第 15 页) 3、特装展台搭建委托书 (手册第 16 页) 4、展商安全责任保证书 (手册第 17 页) 5、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 (手册第 18 页) 表格具体内容请参考手册第3.4项,特装展位报馆申报 表格。 请参展商或展台承建商将搭建设计图递交至 主场搭建商审批。如未经批准擅自搭建者,主办单 位有权令其拆除,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展商自 行承担。 针对审批合格的参展商或展台承建商应向主 场搭建商提交以下表格: 1、施工管理项目申请表 2、水、电和压缩空气租用申请表 表格具体内容请参考手册第3.4项,特装展位报馆申报 表格。 按规定交纳施工管理费、施工证件费、施工证 件押金、施工车证费、水源、电源及压缩空气费、 施工押金等费用,否则不予进馆施工。 具体价格请参考手册第 3.3 项。 3.1.4 特装展位设计图审批 ● 特装展位参展商或承建商须于2016年3月4日 前携带以下资料办理报馆手续。 1、 资质证明 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 施工图纸 包括平面图、立面图、结构图、效果图、电路 图、电箱位置图等; 3 、 特装展台搭建委托书 4 、 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 上述文件须加盖公章后到主场搭建商处办理 报馆手续,交纳施工管理费、施工押金等费用。手 续办理完毕后方可进馆施工。 ● 所有送审的双层或复杂结构展台须提供 展台 细部结构图及 结合点详图(加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 工程师印章及其所在设计院审核章)及 审核报告。 设计及施工中应充分考虑展台的安全性,确保展台 整体结构可抵抗各项荷载。 ● 特 别 申明 : 以下规则对所有参展商均具有约束力。CCBN组 委会、主场搭建商和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保留对参展 商和展台承建商递交的搭建设计图进行再审核或 委托第三方审核及修改的权利。所有特装展台的准 备和施工工作须经主场搭建商批准后方可实施。组 委会有权拆除或改变任何未受审批的展台装修,因 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严重后果由参展商自行承担。 特装展位施工管理规定 1 3.2.1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施工管理规定 1、 严格遵守 《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 《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 3.2 10 展位搭建指南 规定》 、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 、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实施细 则》 、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会用水、电及压缩空 气管理规定》 、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环保 规定》 、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处罚规 定》以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中国国际展览中 心主管部门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展台和人 身安全。 2、施工单位搭建展台面积不得超出承租面积,投 影边线不得超出承租边界线。施工单位搭建的展台 面积应和申报面积相符,如搭建超出申报面积的展 台,须得到主办单位及场馆经营部的认可,并应及 时到主场搭建商处补办施工手续。 3、展台结构必须设计合理,保证搭建牢固、安全, 搭建材料应使用难燃或阻燃的材料。 4、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台,必须采用钢化玻璃, 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 8mm) ,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必须制作金 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 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 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 以防破碎伤人。 若使用玻璃地台, 则结构支撑立柱、 墙体必须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 上方搭设展台结构。 5、展台所设计的结构强度应当满足荷载所需要的 强度,搭建应确保展台结构的整体强度、刚度、稳 定性以及局部稳定性。 6、钢结构立柱应使用直径100mm以上的无焊接材 料,底部焊接底盘,上部焊接法兰盘以增加立柱的 受力面积,以保证展台结构的牢固性。 7、展台结构主体墙落地宽度不应小于120mm,以确 保墙体与地面的接触面积,超过6m的大跨度墙体及 钢框架结构之间应在顶部加设横梁连接,下部须加 设立柱支撑,保证展台整体刚度和稳定性。 8、馆内搭建二层或结构复杂的展台以及搭建馆外 展台时须提供展台细部结构图并加盖有相关资质 设计院审核章和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 审核报告。从设计到施工应充分考虑展台的安全 性,确保搭建展台各连接点及展台整体结构的牢固 性。 9、搭建二层展台必须设置年检合格的灭火器,每 50平米配备一个。 10、 二层面积应不超过首层面积的1/3, 并且楼梯是 直梯不能是旋转楼梯。 11、二层结构部分应避免使用大功率灯光,不能封 顶。 12、相邻展台所有结构背板墙必须做出妥善装饰处 理。 13、展台严禁采用全封闭式顶棚,展台顶棚不得阻 挡展馆顶部消防设施,要保证展台顶棚至少有50% 以上的平面开放面积,以确保展台的消防安全性。 14、禁止使用针棉织品和各种弹力布做展台装饰材 料。 15、展台结构严禁在展馆顶部网架、柱子、横梁、 二楼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 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 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临时工具。 16、严禁在通道上方吊挂各类条幅、旗帜。 17、展馆内的一切设施不得破坏或改变其使用性质 和位置,展馆内、外地面、墙面等建筑不得钉钉、 打孔、刷胶、涂色、张贴宣传品,不准损坏展馆一 切设施。 18、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台、 整体地台及堆放各种货物,防火卷帘门所处的展馆 立柱严禁采取任何形式的包裹及遮挡,保证防火卷 帘门升降畅通。 19、展台结构不准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 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搭建地台必须于展位范 围内部地台边缘处设置缓坡通向公共通道,防止地 台与地面的落差造成人身伤害。 20、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 稀料、橡胶水等) ,不得在馆内进行喷漆、刷漆等 工作。 21、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应使用合格安全的提 升工具及操作平台,施工人员应系好安全带。为保 护人身安全,周围要设置安全区,并有专人看护。 安全区须设明显的警告标志。 22、展览会开幕后,施工单位须留现场安全负责人 及专职人员现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3、展台搭建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在接到中国 国际展览中心施工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展台搭建安 全隐患通知单》后,必须按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 11 及时回复北京国展国际展览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施 工管理办公室。 24、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施工,并负责 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 设现场负责人,在办理施工手续时一并登记备案。 25、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随时清理施工垃圾等各 类废弃物品,搭建展台的材料应码放整齐,严禁占 用消防通道,保持馆内通道畅通。不得在馆内设置 存放物品的仓库。 26、展馆内不得使用电锯、电刨等加工作业工具。 27、展台搭建材料的选用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 于临时性建筑的材料用法标准并结合展览会的特 点合理选材,选材时要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28、在施工期间不得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如 有特殊要求须到北京国展国际展览中心有限责任 公司保卫部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9、施工单位在撤馆时须将所有搭建材料全部撤 出展馆,严禁将废弃物堆放在展览中心院内或在院 内转让、倒卖给收垃圾者。 30、整个展期保证用电安全,如主场承建商发现其 用电有安全隐患或超过实际申请用电量,搭建商应 立即采取措施并补订电箱,否则主场承建商有权对 其展台断电。 3.2.2 2 水源 、 电源及压缩空气的供应 1、主场搭建商承办展览期间所有水源、电源和压 缩空气供应,所需费用由参展商或展台承建方支 付。 2、因安全方面原因,所有的水、电和压缩空气到 主开关的连接由展馆方操作,其它任何单位不得进 行施工。由主开关到机器的电线连结由参展商或展 台承建方负责。线路施工要求必须安全,避免参观 观众不小心或无意碰触而发生危险事故。 3、主办单位提供展馆内一般照明。展览会提供的 电力规格为:三相380V/50HZ,单相220V/50H。主 办单位将提供给标准展台基本电源(220V/50HZ 5amp),展商如需额外增加电源、上下水及压缩空 气装置可填写《用电租用申请表》及《水和压缩空 气租用申请表》 ,同时附交电源、上下水及压缩 空气设施位置示意图,以便于施工单位现场施工。 4、展览期间,每天闭馆十分钟后停止电力供应, 参展商如需24小时用电,需提前向主场承建商提出 申请,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及电费。 5、24 小时用电不可作为不间断电源使用。 6、布展、撤展期间,可安排临时动力供电。展商 须提前向主场搭建商申报。 7、动力用电与照明用电须分开申请。 8、电气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门核发的专 业操作证书。在施工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 度,不违章作业,配合主场运营商及展馆的检查。 9、所使用的各种照明灯具及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 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所有电源线均应使用双 层绝缘护套铜线,绝缘强度须符合标准。连接灯具 的绝缘导线最小截面积 1mm2。展台电器连接端子 必须完全封闭,不得裸露。 10、租用气源和水源的参展商需自备空气干燥过 滤器,及上下水循环装置。 11、根据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如有机器需循环用 水,展商需自带水循环装置,严禁直排水否则展馆 有权拒绝其用水申请。 ● 注意事项 : 1)设备用电量不得超过所申请的电力负荷; 2)不得使用太阳灯、霓虹灯,所有的电力设施必须 保证安全使用,如果电力设施有危险隐患,主办单 位将停止对其供电; 3)所有电力插座应为一机一插座, 参展商不得使用" 万用插座"; 4)若展商的耗电量超过所申请的电量,从而对其他 展商设备操作或本展电力系统造成不良影响,主办 单位将立即终止对该摊位供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 该展商负责; 3.2.3 3 展台清洁工作 ● 布展期间 :展商/搭建商在进馆搭建期间,轻型生 活垃圾可放于通道处,搭建产生的大型施工垃圾必 须自行清除至馆外指定垃圾存放处。 ● 开展期间 :在展会期间主办单位将负责展会开幕 前和展期每天开馆前进行通道的清扫工作,请参展 商负责保持在任何时候自身展台内的整洁。每天闭 展后请参展商将垃圾放在通道处。 展位搭建指南 12 ● 撤展期间 :展会结束后,参展商或展台承建商需 要彻底拆除本展台内的全部设备及展台结构,并将 垃圾清除出馆,如有恶意遗弃,主场搭建商有权扣 除其交纳的全部施工押金。 3.2.4 4 展台拆除 ● 展览会结束后方可开始拆除展台;展商须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 21: 00 前完成全部展台拆除工作 并恢复展位地面原貌。 ● 若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展台拆除工作的,逾期主 办单位将有权自由拆除和存储这些物品直至参展 商认领。由此产生的拆除和存储费用,以及被盗、 丢失和损害风险由参展商自行承担。 ● 参展商造成对展馆设施的损害 展览会结束时,展位包括地面必须恢复至其原貌。 展商必须对其对展馆建筑及其设施造成的损坏以 及泄漏的油污对地面造成的损害负责。 3.2.5 5 消防 ●不得使用任何易燃易爆的装修材料及加工材料。 ●防火通道及设施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通畅。 ●展馆内严禁吸烟,包括公共通道、展位内或展位 内的办公室。 ●展台搭建严禁有密闭式空间,易燃搭建物必须按 展馆规定粉刷防火涂料。 ●所有展商及其承包商、工作人员、代理、服务人 员等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服从北京市 消防局、主办单位、主场承建商及中国国际展览中 心的消防安全规定。 1) 任何人遇到火情, 无论大小, 都应启动火警警报, 并及时通知主场搭建商,尽力将其扑灭或控制,并 撤离附近的所有物品。 2) 展台挡板及其他专用服务区内部不能存放包装 材料或宣传册。展馆内部及周边的消防通道必须保 持畅通无阻。 3) 以下情况必须取得北京市消防局的书面批准: 展览中演示操作暖气、 烧烤炉、 生热或明火器蜡烛、 灯笼、火炬、焊接设备或其他生烟材料。 演示、操作任何可能被认定危险的电力、机械 或化学器具。如果有任何疑问,或器具可能被认定 危险,请向相关部门报批。 严禁使用有毒或危险材料,包括:易燃液体、 压缩气体或危险化学品;展位内严禁悬挂小型气 球、大型广告气球等。 3.2.6 6 其它事项 ●展商应填写所有需要提交的表格, 并严格按照规定 时间进行展览会各项申请工作,保证参展商顺延参 展。 ●展商应按规定交纳各项展览费用, 否则相应的申请 视作无效申请。 ●各参展商和展台承建商均应遵守主办单位、 主场搭 建商及中国国际展览中心的各项规定。 ●根据展馆规定, 所有施工人员办理施工证件时必须 持身份证原件到主场承建商处扫描备案并缴纳押金。 展会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回主场公司。 特装展位报馆价目表 3.3.1 风险抵押金价目表 施工面积 金额 100 ㎡(含 100 ㎡)以下 20000 元 100 ㎡-200 ㎡(含 200 ㎡) 40000 元 200 ㎡ 以上 60000 元 3.3.2 施工管理项目 价目表 序号 服务项目 单价 ( 人民币 ) 1 施工管理费 33 元/平方米 2 施工证件费 35 元/张 3 施工证押金 40 元/张 4 车证 65 元/张 5 垃圾清运费 3 元/平方米 备注: 施工证和车证办理须于进馆搭建前三天与主场搭建 商联系,办理车证须提交车牌号,否则不予发放。 展位搭建指南 3.3 13 3.3.3 展位用水电价目表 类别 服务项目 单价 ( 人民币 ) 照 明 用 电 15A/220V 1080 20A/220V 1700 30A/220V 2160 40A/220V 3390 50A/220V 3700 60A/220V 4620 80A/220V 6470 100A/220V 8470 120A/220V 10010 机 器 用 电 15A/220V (单相) 1400 30A/380V (三相) 2730 60A/380V (三相) 4910 100A/380V (三相) 8370 150A/380V (三相) 12190 200A/380V (三相) 18200 24 小时 电 源 15A/220V/24hr (单相) 2520 30A/380V/24hr (三相) 7000 临时电 15A/220V 350 30A/380V 1400 压缩 空气 300L/Min 2800 600L/Min 4200 1000L/Min 5600 用水 生活用水/处 3080 3.3.4 加班费价目表 时 时 间 单 单 位 价 价 格 17:00 – 24:00 1小时/展台 2500/小时 00:00 – 8:30 1小时/展台 5000/小时 说明: 需要加班的参展商须于加班当日 15:00 前向主 场搭建商申报,逾期超过将加收 30%费用。17:30 以后不再受理加班申请。 上述费用不包含因此而产生 的保安费用。 3.3.5 付款说明 (1)申报截止日期 施工项目申请请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前办理,预定同 |